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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岁初,国家能源局十一位业务司司长集中发表署名文章。这是“十五五”开局最密集的政策信号,也是《能源法》颁布后的首次系统性表态。
韬略臻策从中提炼出一条主线、两大方向、三大支撑的战略框架,并结合司长原文,探讨其对央国企的管理启示。
一、一条主线:新型能源体系的“十五五”蓝图
发展规划司司长任育之在《推动“十五五”初步建成新型能源体系》中明确: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
他强调,要“力争实现“十五五”能源消费增量的70%以上由东部地区本区域生产满足 ”,并提出“供给保障更足、能源结构更优、系统形态更新、改革创新更强”的四维目标体系。
任育之指出,“十五五”面临的内外局势更为复杂:国际能源贸易阵营化趋势明显,围绕资源权、通道权和市场权的竞争日趋激烈;国内多元经营主体加速涌现,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功能定位发生转变、利益关系深度调整。
在重大工程布局上,任育之披露“十五五”将扎实推进雅下水电工程、“三北”风电光伏基地、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沿海核电基地、海上风电基地等战略性标志性重大工程;同时“布局建设若干个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基地,建设一批光热发电工程,建成一批零碳园区”。
【韬略观点】
任育之提出的“70%东部自给”意味着央国企需要重新审视传统的“西部资源开发+东送”模式。从管理视角看,这带来资源配置逻辑的转变:西部项目需从“规模扩张”转向“多能互补与系统效率提升”,东部布局需从“末端市场”转向“战略支点”。企业需要建立差异化的区域发展策略,在西部聚焦大基地开发能力,在东部深耕就地平衡能力,避免“一刀切”的战略资源配置。
二、两大方向之一:能源安全保障
电力司:主配微协同与新型电力系统
电力司司长杜忠明在《坚持电力先行为能源强国建设和“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支撑》中披露,截至2025年底,全国电力装机总规模达38.9亿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突破18亿千瓦,装机比重历史性超过火电。2025年全国用电量首次突破10万亿千瓦时,达到10.37万亿千瓦时。
杜忠明提出构建“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平台 ——“以主干电网和配电网为重要基础、智能微电网为有益补充”,并强调“建设新型电力调度体系”。在项目层面,他明确“着力推进‘沙戈荒’大基地配套电源建设”,并提出“在实现新能源可靠替代前提下,推动新增用电需求主要由新能源发电满足”。
杜忠明还透露,新型电力系统试点已进入实质性落地阶段,首批试点名单已公布,涵盖虚拟电厂、构网型技术、智能微电网等7个方向。
【韬略观点】
杜忠明提出的“主配微协同”对电网企业和发电集团意味着三重组织能力挑战:一是规划协同能力,需要打破传统的“主网配网分离”规划模式,建立源网荷储一体化的规划体系;二是调度运营能力,需要加快构网型技术、虚拟电厂、柔性调节能力的布局,适应从“集中式主导”向“集中式与分布式协同”的范式转变;三是新业态管理能力,虚拟电厂等新模式的规模化发展,要求企业建立与之匹配的组织架构和考核机制。
煤炭司:消费达峰与产能储备
煤炭司司长刘涛指出,“十五五”煤炭消费将达峰,推动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目标1亿吨以上),全面实施“人工智能+煤炭”行动。刘涛强调煤炭在新型能源体系中的双重定位——基础保障和系统调节。
【韬略观点】
刘涛的表述意味着煤炭央国企面临“安全兜底”与“绿色转型”的双重压力。从管理视角看,产能储备制度要求企业建立更加灵活的生产组织体系和产能调节机制——不再是单纯的“满负荷生产”,而是要在保供与转型之间实现动态平衡。这需要企业在智能化改造、灵活调度能力、员工技能转型等方面进行系统性投入。
油气司:向综合能源供应商转型
油气司司长刘红提出,加快油气田由“传统能源生产者”向“综合能源供应者”和“减碳综合服务者”转变,纵深推进油气与新能源等多能融合发展。特别强调天然气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过渡价值”——气电具有调节能力强、响应速度快的特点。
【韬略观点】
刘红提出的“综合能源供应商”转型,本质上是油气央国企的存量资产价值重构。如何利用已有场站、管网、地质条件等存量资源发展“油气+新能源”融合业务?如何在天然气发电、地热利用、地下储能等新兴领域建立差异化能力?这要求企业从战略层面重新定义自身定位,并建立与之匹配的组织能力——传统油气业务的组织形态难以支撑新业务发展,需要探索“双轨制”或“事业部制”的组织创新。
三、两大方向之二:绿色低碳转型
新能源司:四维目标体系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在《推动“十五五”可再生能源扩量提质、可靠替代》中,提出将 “扩量提质、可靠替代”作为“十五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线,并明确了四维目标体系:
“装机目标,衔接2035年全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力争达到36亿千瓦的自主贡献目标,‘十五五’新能源装机比重将超过50%,成为电力装机主体。”
“电量目标,全力扩大可再生能源供给,推动新增清洁能源发电量逐步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需求,到2030年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0%左右。”
“非电利用目标,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生物天然气等非电利用规模跃升。”
“可靠替代目标,增强可再生能源可靠替代能力,提升风电光伏置信出力水平,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合理提高新能源参与电力平衡的容量比例。”
李创军明确2026年将 “加快推进‘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全力推进第二、三批基地项目建设” ,同时“重点推动一批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开工建设”。在制度建设层面,将 “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
值得关注的是,海上风电核心设备(如变压器)国产化率不足25%,存在国防安全风险隐患。李创军强调“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建设”,这一矛盾预示着核心设备国产化替代将成为央国企需要重点关注的方向。
【韬略观点】
李创军的四维目标释放明确信号:新能源发展从“规模导向”转向“质量导向”。对新能源央国企而言,这意味着三个层面的能力建设:项目开发层面,需从单纯追求装机转向注重置信出力水平、系统支撑能力等质量指标;产业链布局层面,单纯的电站开发已触及天花板,需要向上游装备制造、下游非电消纳延伸;人才能力层面,需要加快培养电力市场交易、多能互补规划、绿氢绿氨等新业务领域的专业能力。
核电司:大国重器的战略布局
核电司司长曾亚川披露,“十四五”末我国在运及核准在建核电机组112台,装机1.25亿千瓦,世界第一。“十五五”保持沿海核电稳步建设节奏,以华龙一号、国和一号为主力堆型,前瞻布局可控核聚变前沿技术,推动在华成立国际核电组织。
【韬略观点】
对核电央国企而言,“稳步建设”意味着规模化发展的窗口仍在,但对项目管理能力、标准化能力、供应链掌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值得关注的是“推动在华成立国际核电组织”——这不仅是外交层面的动作,更是中国核电标准国际化的战略举措。核电企业需要从“工程项目执行者”向“标准输出者”转变,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和国际化人才队伍。
四、三大支撑之一:科技创新驱动
科技司:五大方向
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司长刘德顺在《谱写“十五五”高水平能源科技自立自强新篇章》中,提出培育“人工智能+能源”、新型储能、氢能、绿色燃料、核聚变五大方向。
刘德顺强调“以场景培育推动人工智能与能源融合发展”,在新型储能方面提出“促进新型储能发展从政策引导向市场驱动转变”。2026年氢能领域重点工作是“组织实施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推动氢能区域开发利用,促进氢能技术装备、基础设施、市场机制、管理体制等全面创新完善”,在绿色燃料方面提出“试点先行、有序培育发展绿色燃料产业,加快建立绿色燃料认证体系”。
刘德顺还透露,2026年将组织开展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和评定,深入实施智能电网重大专项。
【韬略观点】
刘德顺提出的五大方向,对央国企意味着三种不同类型的创新管理挑战:新型储能进入“市场驱动”转型期,需要从“政策依赖”转向“商业模式创新”;氢能和绿色燃料 正处于“试点先行”阶段,需要建立适应“试点示范→规模化”的阶梯式创新机制;人工智能是“双向赋能”的底层变量,需要打通业务场景与技术能力的融合通道。央国企需要根据不同技术所处的阶段,设计差异化的创新组织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
五、三大支撑之二:市场机制完善
体改司:防止自然垄断延伸
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司长宋雯在《深化改革加快构建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体制机制》中强调,加快构建适应主配微协同的新型能源系统运行机制,完善能源价格、市场、治理改革路径。她明确指出,要 “防止自然垄断环节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强化对地方政府不当干预行为的监管。
宋雯系统阐述了“十五五”需要破解的四方面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能源供给侧绿色转型的机制、激发能源消费侧活力的机制、提升能源系统韧性的机制、以及能源市场机制和成本传导机制。她特别强调,要“完善一二次能源价格传导机制,更好发挥能源价格引导作用”。
国际司:提升治理话语权
国际合作司司长魏晓威强调,要“提升全球能源治理话语权”,深化“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为世界能源转型提供中国方案。
【韬略观点】
宋雯提出的“防止自然垄断环节向竞争性环节延伸”与国际司强调的“提升全球治理话语权”共同指向一个深层命题:央国企需要重新定义自身在“政府-市场-国际”三重维度中的角色定位。对内,自然垄断企业需建立更加清晰的业务隔离机制,从“管资产”转向“管通道”,在竞争性业务中学会“与狼共舞”;对外,需要从“项目执行者”升级为“规则参与者”,将国内市场的规模优势转化为国际标准的话语权。这对企业的战略管理能力、边界管理能力和国际化经营能力都提出了新要求。
六、热点复盘:2026年两会后的能源“新叙事”
市场监管司:AI+穿透式监管
市场监管司司长郝瑞锋在《塑造电力市场建设和监管领域新格局》中披露,2025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达6.6万亿千瓦时,较“十三五”末翻倍;全年处罚案件数量从“十三五”末的133件增至751件,罚没金额连续三年过亿元。
郝瑞锋提出2026年重点工作:强化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规划布局方案落实、光伏行业竞争秩序、电力市场不当干预等情况监管”;探索 “AI+监管”穿透式监管;并明确“坚决遏制自然垄断企业利用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势头”。
郝瑞锋还强调,要“制修订电力调度、电网公平开放等监管办法,出台电力并网运行和油气管网设施信息公开报送等管理规定”。
电力安全司:预防型治理
电力安全监管司司长汪拥军关注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风险(低惯量、低阻尼),提出构建预防型安全治理体系。
【韬略观点】
郝瑞锋披露的监管数据释放了三个强烈信号:一是案件量五年增长5倍,监管力度空前加大;二是“AI+穿透式监管”的引入,意味着监管方式从“事后处罚”转向“事中穿透”;三是“防止自然垄断环节向竞争性环节延伸”的明确表述,对拥有自然垄断属性的电网企业、管网企业而言,需要审慎评估竞争性业务扩张的边界,建立更加清晰的业务隔离机制。对发电集团而言,电力市场的价格博弈能力、交易合规能力正从“辅助能力”变为“核心竞争力”,需要建立专业化的电力交易团队和合规管理体系。
七、央国企的五方面管理议题
综观十一位司长的署名文章,可以提炼出“十五五”期间央国企需要重点关注的五方面管理议题:
第一,战略布局之变。 “70%东部自给”意味着空间格局从“单向输送”走向“区域平衡”。央国企需要建立差异化的区域发展策略,西部聚焦大基地开发与系统效率提升,东部深耕分布式与就地平衡能力。
第二,业务模式之变。 “主配微协同”要求发电企业具备调节能力,“非电利用”要求新能源企业延伸产业链。单纯的电量买卖正在让位于综合能源服务,企业的核心能力需要从“装机规模”转向“系统价值”。
第三,创新能力之变。五大技术方向的布局,意味着科技创新从“可有可无”走向“战略核心”。央国企需要根据不同技术所处阶段(试点示范期、市场驱动期、成熟应用期),建立差异化的创新组织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
第四,合规管理之变。监管案件量五年增长5倍、“AI+穿透式监管”的引入,意味着合规管理需要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建构”。对自然垄断企业,需审慎评估竞争性业务扩张边界;对发电集团,需建立专业化的电力交易合规体系。
第五,组织能力之变。上述所有变化,最终都指向组织能力的重塑。无论是多能互补规划能力、电力市场交易能力、新业务领域专业能力,还是国际化经营能力,都需要系统性的能力建设规划——不能指望用传统业务的组织形态去承载新业务的发展。
政策信号已经释放,真正的挑战在于:央国企如何在深刻理解政策逻辑的基础上,将其转化为适配自身禀赋的战略选择与管理行动?
(本文基于国家能源局十一位司长署名文章整理,原文引用均来自《中国电力报》及国家能源局官微公开发布内容。)